家族感情再好,為什麼仍需要治理制度?

《家族治理評論》/ 編輯群

「我們家人感情很好,不需要那些冷冰冰的制度。」
這可能是不少家族企業第一代面對傳承時的直覺反應。但在 UltraHigh Summit 2026 中,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陳信瑩提出了另一個觀點:如果家族只靠感情傳承,下一代往往只能靠猜,猜父親、祖父真正希望的是什麼。
當很多話沒有說出口、很多期待沒有被寫下來,家族成員也許平時相安無事;但真正遇到股權、接班、婚姻或重大資產決策時,原本模糊的默契就可能成為衝突來源。
制度真正的目的,因此不是取代感情,而是把說不出口的期待,轉化成家族可以共同理解、長期遵循的規則。
家族憲章不是家規,而是把期待說清楚
陳信瑩指出,家族憲章講白話就是「家規」,但它的價值不只是寫下一套規定,而是把家族大家長原本沒有說出口的期待具體化。
例如,下一代要具備什麼學歷?是否應先到外部企業工作幾年再回家族事業?誰可以進入企業、誰適合接班?哪些事情屬於經營決策,哪些需要家族共同同意?
這些問題如果只存在於上一代心中,下一代只能各自解讀。
而當家族成員愈來愈多、分支愈來愈複雜,原本靠默契可以處理的事情,也會逐漸失去效果。
因此,家族憲章的作用不是「管住家人」,而是建立一套共同語言。更進一步,家族憲章中的重要原則,也可以與公司章程、股東協議等法律文件銜接,讓家族治理從理念走向可以執行的制度。
真正困難的不是意見不同,而是沒有決策機制
家族治理不可能消除所有爭議。
陳信瑩甚至以很直接的方式指出,父子之間發生意見衝突,最後也許還能靠輩分或權威解決;但如果今天是兄弟姊妹各持一半股份,誰也沒有辦法要求另一方一定聽自己的。
真正危險的不是「吵架」,而是發生爭議時沒有一套事先約定好的處理方式。
因此,家族治理需要設計不同層級的決策機制。一般經營事項可能採過半數決;重大資產處分可能提高到三分之二;涉及家族事業存續的關鍵決策,甚至可能要求更高程度的共識。
必要時,也可以透過家族委員會或仲裁機制處理紛爭。
這些制度的目的不是讓家族成員從此沒有衝突,而是確保衝突出現時,大家知道「接下來怎麼辦」。
傳承的不只是股權,更要提前管理風險
當家族進入資產傳承階段,制度的重要性也不只存在於溝通層面。
陳信瑩指出,信託、家族控股公司、婚姻財產安排等法律工具,真正處理的是更長期的風險。
例如,信託如果太晚規劃,等到債權人已經出現才啟動,不僅效果有限,甚至可能面臨被法院撤銷的風險;家族控股公司則可以讓想參與經營的人取得經營權,不參與經營的家族成員則透過股利分享家族財富。
婚姻也是容易被忽略的一環。若沒有事先理解夫妻財產制度與繼承安排,原本希望留在家族中的股份與資產,未來也可能因婚姻或繼承關係產生不同結果。
法律制度真正要做的,不只是「把財產交出去」,而是在傳承之前,把可能出現的風險想在前面。
結語:制度不是讓家族疏遠,而是避免最後只能在法院溝通
家族企業最珍貴的資產之一,是長年建立的信任與感情。
但感情愈重要,反而愈不能把所有事情都留給默契。
家族憲章、決策機制、信託與控股架構,看似都是制度工具,真正要解決的卻是同一件事:讓每一代都清楚知道家族希望守住什麼、誰能做什麼,以及意見不同時該如何處理。
陳信瑩提醒,如果很多事情始終沒有說破,家族最終可能只能「帶著遺囑在法院溝通」。
好的制度不是為了約束家人,而是讓那些原本建立在感情上的關係,在家族變大、世代變多之後,仍然有一套可以共同依循的方式繼續走下去。
▪️加入《董事學院》LINE官方帳號,獲得更多董事會治理、成長策略、外資觀點、家族辦公室相關活動資訊與精選文章 👉 https://lin.ee/SynuzIX
▪️轉載請附上文章連結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