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&A&D 併購新趨勢:ESG 導向下的「人」與「治」
- 《董事會評論》
- 2025年12月29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陳盈蓁 / 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

隨著永續倡議引領併購趨勢,企業關注重點已從傳統的財務、品牌、市場等面向,轉向環境保護(Environment)、社會責任(Social)及公司治理(Governance)。
根據勤業眾信亞太發佈的 2024 年企業投資研究報告《啟動成長動能:資產組合再平衡》,建議企業參照下列 5 項策略方針,在快速變化的市場尋找新的機遇並提升價值 :
積極的資產組合管理: 投入資源並取得董事們的重視,使企業資產對焦公司戰略方向
審視投資組合: 在策略契合度、價值創造潛力、韌性三要素下,找出各種「優勢投資組合」的可能性 。
打造資產亮點: 透過業績打造有說服力的資產亮點,並將適配性不佳的資產價值最大化。
納入 ESG 考量: 將 ESG 作為投資組合評估、再平衡(Rebalancing)的核心考量因素。
稅務因素: 在投資組合重新平衡交易中,仔細考慮稅務因素帶來的影響及機會 。
ESG 導向下的併購策略新思維
「綠色重組」已然成為現在進行式。企業透過傳統併購(M&A)拓展佈局同時,更須進行資源重置,將非核心或不符主流策略目標的業務分割(Divestiture)、再平衡資產及投資組合,以實現正向成長目標 。
業務拆分處分常見以分割或營業讓與方式進行,亦可選擇老股買賣等途徑,具體差異如下:
分割與營業讓與(適用於較大規模重組): 適用於將原本可獨立營運之一部分或全部之營業,讓與給既存或新設之他公司 。
・ 對價與優惠: 由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以股份、現金或其他財產,支付予該公司或其股東作為對價,並可享有相關的租稅優惠 。
・ 決議程序: 因涉及收購公司與被收購公司間之行為,原則上須經董事會、股東會決議後始得進行 。
・ 簡化例外: 若採「非對稱式分割」,法規設有簡化程序,無需經股東會決議,亦無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,可加速流程 。
老股買賣與其他法定方式: 除了上述資產重組,企業亦可透過股份轉換、股份交換等法定方式,或直接進行「老股買賣」出售子公司股權 。
・ 程序優勢: 老股買賣屬於個別股東間之買賣行為,原則上不需經過被收購公司的股東會決議,程序相對較為簡便 。事前宜充分諮詢專業意見,掌握不同交易架構的選擇,以達事半功倍之效 。
以「人」為本:保障權益與人權盡職調查
人才攸關企業經營成敗,投資併購處分首重員工權益保障。當涉及合併、分割及重大資產或營業讓與時,會衍生新舊雇主商定留用或資遣員工、年資承認及退休金移轉等議題 。
若擬精簡人力,須注意調動工作五原則,即應符合:
企業經營上必要性、無不當動機。
勞動條件未作不利變更。
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。
地點過遠時應予必要協助。
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。 同時應注意解雇最後手段性等要求,及避免觸發大量解僱程序 。
此外,隨著歐盟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(CSDDD)生效,以及台灣公佈「企業與供應鏈尊重人權指引」草案,企業宜開始進行人權與永續盡職調查。這包括辨識自身有無強迫勞動、人口販賣、歧視等風險,並延伸至供應商與供應鏈,採行預防減緩措施並適當揭露資訊 。
以「治」為綱:董事會永續治理
在 M&A&D 新時代下,董事會的永續治理思維至關重要(G 到位了,E、S 自然上行下效)。
在處理適配性不佳的資產或與他人合資共治時,應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架構。例如透過簽署股東協議,約定重大事項保留小股東參與權利、出場機制等,以降低僵局及爭議 。
台灣企業多為家族企業,家族治理與企業永續休戚與共。近期實務案例強調「董事會優位主義」,意即股東協議雖可規範表決權,但不能犧牲董事會經營管理公司的權力。若特定家族成員透過協議實質控制公司,雖非董事,仍可能被視為「影子董事」,依法須負董事責任 。
因此,家族治理規畫應避免過度偏向家族利益而犧牲公司治理,落實建立有效機制,讓一代打拚創立的傳奇,能擇賢與能傳承給二代,成為世家永續的傳說 。
・本文取自《董事會評論暨家族治理評論》NO.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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